【航空快递】新规已实施一个多月 “送货上门”难题待解
【航空快递】新规已实施一个多月 “送货上门”难题待解
内容来源:上海机场货运中心 发布时间:2018-06-16 07:25
 

今年5月1日,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最受人关注的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也就是说,快递员必须将包裹送到消费者手中,如果要送到代收点,要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

如今,新规已实行一个多月,记者近日走访发现,多数快递员仍然未经收件人同意就将包裹放入快递柜,送货上门难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那么,快递员为何不愿送货上门?快递暂行条例如何才能落到实处?市民权益受损又将如何解决?本期新闻调查为你一一解答。

(记者 黄枫 通讯员 杨婧)

讲述篇

忘了及时取件 网购食品变质

4月25日,市民吴先生网购了几件商品,其中有些是食物。填写收件人地址时,吴先生把小区所在楼层以及联系方式均填写完整。“因为有些是食品,我特地备注了要送货上门,并且要当面验货。”吴先生说。4月27日,吴先生的手机连续接到3条短信,提醒他的快递已经到了,并存放在快递柜,要使用验证码去领取。由于当天太忙,吴先生并未及时去领取。4月28日,吴先生再次接到短信,提醒他又有包裹送到,这时他才想起之前还有快递未领,便去全部取了回来。

拿到快递,吴先生傻眼了,因为部分食品已经变质,无法食用。“我下单的时候,明确要送货上门,还必须要本人验收,可是却只接到短信通知,连电话都没有。”吴先生联系了快递员。快递员表示,现在大部分的快递都是存放在快递柜,没有注意到吴先生的特别要求。随后,吴先生要求退货,商家与物流公司协调之后,最后给予退款。吴先生认为,快递柜能给双方提供便利,但对于消费者的特殊要求,快递员应该征得收件人的同意,不可擅自做主。

晚了几天取件 竟被收寄存费

“取件还得付款,这太不合理了。”市民陈小姐在快递柜取件时,被要求支付寄存费,这让她觉得很奇怪。陈小姐说,家里有些柜子的拉手坏了,她在网上买了几个,总价才10多元。4月8日,她从网上下单,快件很快寄出。4月10日,快件送到了陈小姐所在小区的快递柜。与吴先生一样,陈小姐在整个过程中未接到快递员的电话,全部是短信提醒。“信息发过来的时候,我刚好在外地出差,包裹放在快递柜,暂时不会有什么问题。”陈小姐说,她打算出差回来后再去取快递。

4月15日,陈小姐回来取件时才发现要支付4元寄存费。“买的东西才10多元,寄存费就要这么多,太不合理了。”陈小姐认为,快递是否放在快递柜,快递员应该要问一下收件人。另外,快递柜寄存超时要收费,这种规定也应该事先通知收件人,不然所有人都认为是免费的。
 

快递员大多会选择将包裹直接放入快递柜 (陈小阳 摄)

走访篇

快递直接存柜 只有短信通知

近日,记者在一家电商平台上选购了商品,并在收货地址一栏输入了精确的小区门牌号和楼层号,同时也注意到没有任何关于允许送货到快递代收点的信息。

过了两天,记者的手机接收到来自小区快递柜的短信,告知包裹已到,凭短信里的验证码领取。发短信的时间是中午12点多,在此之前,记者没有收到任何来自快递员的短信或电话。而在快递柜发来的短信里,也没有快递员的联系方式。随后,记者根据物流信息查到快递员的联系方式。该名快递员表示,快递新规的内容,他也了解,但因为要配送的快递太多,一时忘记手机联系通知。

送货上门仍很少 居民感觉没变化

就快递送货上门的情况,记者近日在中心市区几个小区进行了随机采访。“现在只有一些大件包裹,快递员才会联系收件人送货上门,小件的基本都放在快递柜或者代收点,然后短信通知。”刘女士家住泉州中心市区刺桐路国际星城小区,她告诉记者,新规实行后,除了个别几家快递公司在送快递前会联系她,大多数的快递员仍然是把包裹寄存在快递柜里,超过时间还要收钱。“虽然快递新规已经实施,但送货上门的问题跟以前相比,并没有明显的变化。”刘女士说。

林先生住在泉秀街阳光巴黎小区,他对快递员不送货上门的行为有些不满。不久前,林先生从网上买了个风扇,风扇是组装的,分成了好几个箱子。可快递员没有提前联系他,直接将多个箱子放入快递柜,最后他不得不一个人将四五个箱子搬上楼。“本来想要投诉,后面想想快递员也不容易。”林先生表示,选择不投诉也是出于安全考虑,因为自己的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快递员都知道,如果被投诉的快递员实施报复,普通人也承受不起。

快递员业务量大 直言“上门不现实”

近日,记者在中心市区东美花苑看到,快递员利用快递柜,不到2分钟就能存好一个包裹。一些小区的便利店或保安室,也成了快件的寄存点。

记者联系上了快递员小李。他告诉记者,现在的小区大多安装了快递柜,要么就有代收驿站,直接将快递寄存,非常方便。新规规定,每个快件都要送上门,如果一天能送100件的话,放快递箱一天就能送200件。对快递员来说,他们宁愿花点钱来提高送件效率。

随着互联网购物平台不断发展,快递市场不断扩容,每个快递员的投递量也在不断增大。“如果每个快件都送上门,花费的时间太多了,根本送不完。”快递员小王说,现在他每天有200多件要送,送货上门很不现实,如果只有二三十个包裹,肯定都可以直接交到收件人手中。另外,给每位收件人打电话,如果碰到接听电话不方便,就会耽误很多时间。

“快递有时效要求,不是想什么时候送就什么时候送,想几点送到就几点送到。”小王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每送一个快件可以得到1元收入,要是遇到业主不在家,反复投递的话成本太高。使用快递柜,尽管每个需要支付几毛钱,但因为数量大,快递员也愿意支付这笔费用,而且省时省力。除此之外,有些小区禁止快递车辆入内,送一个快件要跑很远,同样造成时间浪费。另外,部分快递单上的门牌号不准确或收件人不在家,导致送货效率降低、快件积压。这些都是快递员选择快递柜而不愿送货上门的原因。

部门篇

不按规定投递 消费者可投诉

记者从泉州市邮政管理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平均一天的快递收件量为230万件,是全国第二个“快递示范城市”。今年5月1日起《快递暂行条例》开始实施后,该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贯彻工作:一是针对寄递企业负责人举办培训班,组织全市130余家企业负责人学习解读新规内容;二是针对一线寄递从业人员举办“平安快递 你我共创”快递行业法律知识竞赛,以答题抽奖的形式鼓励一线员工广泛参与学习;三是针对广大市民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发放《快递暂行条例》相关宣传材料,开展咨询问答服务,号召配合寄递安全有关实名寄递和收寄验视制度,指导市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等。记者也从顺丰、中通、EMS等快递公司获悉,《条例》出台后,各公司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了宣传贯彻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全员的法律意识,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在派件方面,公司要求员工要严格按与用户约定的方式投递,对未落实到位的快递员将进行处罚。

对于快递新规开始实施后仍不按规定投递、不主动联系收件人或指定的代收人等行为,消费者可以进行投诉维权。对于有关服务和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置,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新规实行后,消费者的权益该如何保障?除了拨打快递公司电话投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外,消费者还可直接向国家邮政管理局申诉网站进行投诉,或拨打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12305。

“新规的出台,既保障了收件人的权益,也可帮助快递公司规避风险。”福建志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一鸣认为,快递以“投柜”代替上门是违反合同约定的,但新规出台并不影响智能快递柜和代收点的使用。

陈一鸣认为,新规条例中,如果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只要快递员征得收件人同意,选用快递柜或代收点,就属于新规中所说的“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同时,快递员有告知当面验收的义务,如果收件人同意,不当面验收快递也不属于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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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新规 还有这些要了解

快递实名制:快递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递运单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寄送贵重物品: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

冒领、私拆他人快件: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户信息安全: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定期销毁快递运单。如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由邮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快递网点停摆: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停止经营的,应当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并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如未做到,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快递小哥交通违法:快递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车辆。快递从业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快递从业人员所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照民事侵权责任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春节快递不打烊: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节假日期间根据业务量变化实际情况,为用户提供正常的快递服务。

快递环保包装: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利用和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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